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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旭东:法治湾区立潮头 仲裁创新谱新篇——广东司法行政系统推进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

时间:2025-07-15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5年第25期   访问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粤港澳大湾区这片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仲裁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始终将仲裁制度创新作为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突破口,通过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推动广州、深圳两地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培育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在仲裁制度创新、国际规则对接、智慧仲裁建设等领域先行先试,构建起与国际接轨的商事争议解决体系,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支撑。

  一、对标国际一流打造仲裁机构“广东样板”

  建设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是广东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抓手。广东司法行政部门统筹推进广州仲裁委员会(广州国际仲裁院,以下简称“广仲”)、深圳国际仲裁院(以下简称“深国仲”)差异化发展,前者聚焦“广州标准”国际化,后者打造“深圳模式”标杆,形成双轮驱动、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推动治理结构国际化,提升国际竞争力。为提升仲裁机构的国际竞争力,广东大力支持仲裁机构改革,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内部治理结构。打破传统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广仲、深国仲在内部治理结构改革上大胆创新,建立起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的法人治理模式。广仲在决策层引入3名境外成员,这些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专业人士,为广仲带来了国际先进的仲裁理念和经验。在深国仲的15名理事中,9名来自境外8个法域,他们凭借丰富的国际商事仲裁经验,在理事会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深国仲与国际仲裁行业接轨。

  (二)推动财务管理体制改革,释放发展活力。广州先后印发广州仲裁委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和进一步优化完善广州仲裁改革推进方案。广仲通过机构性质调整,从参公事业单位转型为非营利法人,参照企业财务通则实行市场化收费。2025年广仲新收费办法实施首季,涉外案件受理量同比增长28%,市场活力显著提升。深国仲推行仲裁员报酬与机构管理费分离制度,当事人可自主选择小时费率计费,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

  (三)推动仲裁员队伍全球化,绘就全球仲裁“人才地图”。仲裁员是仲裁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广东充分利用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仲裁工作发展,在联席会议上确立了“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工作项目。2024年11月,第六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工作指引》,确定于2025年启动首批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的推荐工作。这一举措进一步促进了仲裁资源跨区域流动,实现大湾区仲裁人才的共享与互补。广仲通过“四个共享”机制,积极引进外籍及港澳台仲裁员200余人,覆盖51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一带一路”主要共建国家全覆盖。这些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仲裁员,具备不同的法律背景和文化素养,能够从多元视角处理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公正、合理的仲裁结果。例如,在处理涉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贸易纠纷时,熟悉当地法律和商业习惯的仲裁员能够更好地理解案件背景,准确适用法律,提高仲裁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深国仲拥有2078名仲裁员,其中34.89%为境外人士,实际办案比例达35.68%,国际化程度领跑全国。

  (四)推动仲裁秘书职业化,成就专业化秘书队伍。两家仲裁机构均对秘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定了相应的职级、晋升管理规定。其中,广仲依托“四个共享”机制,与27家仲裁调解机构实现双边共享合作,聘用或输出服务共27次,其中境外机构12次、境内机构15次。深国仲与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共同推出“双城两院双认证”仲裁庭秘书资格培训,19名境外学员获颁资格证书,打造出一支精通中英文法律实务、熟悉国际规则的“金牌秘书”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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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广交会设立“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为来自1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展客商提供服务超过1600次。 广州市司法局供图

  二、政策保障为一流仲裁机构建设保驾护航

  (一)优化区域法律服务环境。广东积极推动出台《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该决定聚焦国际商事仲裁等法律服务领域,提出一系列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支持保障政策。其中,着重明确加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试点建设,鼓励人民法院探索以仲裁调查令等形式支持仲裁机构调查取证工作,探索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注册的港资、澳资企业选择港澳作为仲裁地,适用港澳法律解决合同纠纷等。在政策保障下,实践成果涌现,2024年10月28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深国仲江门中心开具了全国首例地市仲裁调查令,突破了仲裁机构调查取证的瓶颈。

  (二)优化地方重点工作布局。广州与深圳两市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战略,立足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目标,将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融入地方重点工作布局。广州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先后出台《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广州仲裁事业发展的决定》《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等,多维度为广州仲裁事业发展提供制度支撑。深圳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以法规形式出台《深圳国际仲裁院条例》,保障仲裁机构在国际化、专业化道路上稳步前行;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明确支持商事调解发展,支持探索开展“三特定”临时仲裁,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深圳仲裁的创新力与吸引力。

  (三)构建裁审衔接“广东范式”。为深化仲裁与司法衔接,广东省司法厅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启动了裁审对接平台,仲裁的司法审查和保全实现线上全流程办理。目前,平台已联通全省各级法院与广仲、深国仲、珠海国际仲裁院等仲裁机构,覆盖全省90%以上的涉仲裁案件;同时,平台依托深国仲与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完成对接,首次实现协助港澳仲裁保全案件的线上办理。省高院发布全省仲裁司法审查情况通报,与广东省司法厅、各仲裁机构深入研讨,共同建立健全提升仲裁案件质效的工作机制。此外,广东省司法厅携手省高院、省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东省委员会等四家单位联签《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跨境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备忘录》,共同推动构建更为完善多元的跨境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四)打通司法审查“高速路”。广仲与广州中院合作搭建了全国首个裁审对接电子卷宗共享平台,实现仲裁与司法案件信息的高效互通。广州中院涉外庭、各基层法院涉外审判部门为处理广州辖区内涉外商事案件的专门法庭,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由广州中院涉外庭统一办理。深圳中院设立涉外商事审判庭,专门处理涉外商事案件和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以专业的审判力量维护仲裁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科技赋能开创智慧仲裁“广东模式”

  (一)加大制度供给。2020年,广仲制定发布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即“广州标准”);2022年发布“广州标准(二)”,针对性解决互联网仲裁庭审难点,对远程庭审技术规范予以申明。“广州标准”已获涉港澳台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欧美主要经济体等50多家境外仲裁机构和150多家国内仲裁机构支持认可。该标准涵盖互联网仲裁的程序规则、技术要求、安全保障等多方面,为全球互联网仲裁的发展贡献广州智慧。深国仲围绕互联网仲裁的推广和使用,制定了当事人操作指引、仲裁员操作指引和秘书人员工作指引,内容包括《深圳国际仲裁院网络仲裁规则》《网上开庭指引》《电子送达指引》《无纸化指引》等,还将本机构的智慧仲裁标准梳理形成并发布《智慧仲裁简介》。

  (二)深耕实践领域。广仲搭建亚太经合组织(APEC)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平台(简称“ODR平台”),成为APEC全球首批三个ODR平台合作伙伴之一,也是21个APEC经济体中唯一获官方推介的中国内地城市仲裁机构。该平台以高效、易用、低成本为特征,上线以来已累计受案1000余宗,标的额逾100亿元,居平台各合作方之首。通过引进人工智能(AI)技术,广仲在该平台推行批量智审功能,实现互联网金融案件全流程线上办结,裁决文书准确率高达98%,案件来源实现APEC及东盟地区全覆盖,并拓展至欧美国家。深国仲建立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云上仲裁办案系统,可满足线上线下协同办案需求,并与香港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中心(eBRAM)签署《合作备忘录》,开展跨境商事纠纷在线争端解决机制合作。2024年,深国仲通过线上方式立案比例达100%,文书电子送达超过16万次,其中1例以手机短信方式进行的跨境电子送达获新加坡高等法院确认有效,具有先例性价值,对国际仲裁的跨境送达产生了深远影响。

  (三)开发深度应用。广仲推出“云小仲”智能机器人和AI仲裁秘书“仲小雯”,“云小仲”能为当事人提供24小时在线咨询服务,“仲小雯”则可以辅助仲裁员完成案件管理、文书起草等工作。广仲还研发L-Code全流程辅助系统,通过运用AI技术,对案件信息进行智能分析和处理,平均办案周期缩短24%,法律文书草拟准确率达98%。该系统凭借其创新性和实用性,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成为全国唯一入选的法律AI系统,展现了广东在智慧仲裁领域的创新实力。

  四、加强国际交流编织仲裁争议解决“广东网络”

  (一)参与构建国际仲裁规则体系。广仲、深国仲积极作为,通过创新规则与深度国际合作,持续推动中国仲裁规则的有效输出。广仲确立开放包容的庭审规则——“3+N”庭审模式,得到新西兰、泰国、新加坡、俄罗斯等国家以及港澳地区的仲裁机构认可和适用,打破传统仲裁庭审模式的局限。2024年6月,广仲在哈萨克斯坦联合发布“一带一路”仲裁示范规则,获俄罗斯、白俄罗斯及港澳多家权威仲裁机构认可及推广,彰显了我国在国际仲裁规则制定中的引领作用。深国仲作为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第二工作组(争议解决)、第四工作组(电子商务)正式机构观察员,深度参与国际仲裁规则研讨制定,将中国仲裁实践经验与国际通行做法相结合,在国际仲裁规则制定的前沿阵地贡献中国智慧,提升我国在国际仲裁规则制定领域的话语权。此外,深国仲参与中非联合仲裁中心建设,联合该中心成员机构发布中心章程、规则及首批仲裁员名册;在美国洛杉矶设北美庭审中心,打通跨境仲裁服务通道。

  (二)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广仲牵头大湾区“9+2”城市群的仲裁机构搭建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其首倡的国际商事仲裁发展宣言《金砖国家仲裁合作南沙共识》已有70余家境内外机构签约认可,成为凝聚国际仲裁界共识、促进国际仲裁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深国仲着力打造国际仲裁交流品牌,连续三年举办百人以上规模、有境外知名业界人员参加的会议或论坛,如自2011年起举办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等,促进中外仲裁实务经验互鉴。2024年5月,深国仲与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携手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在深圳举办第二十六届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 Congress)深圳边会,向来自德国、英国、瑞士等36个国家和地区的近300名专业人士宣介国际仲裁在中国的最新发展,有力提升了中国仲裁和广东仲裁的国际形象。

  (三)促进仲裁法律服务集聚。深国仲推动中国首座国际仲裁大厦于前海建成,这座地标性建筑不仅是空间载体,更成为引入国际组织及境外知名仲裁、调解机构的重要平台。目前,深国仲已以合作方式成功引入16家国际组织、世界知名仲裁机构,提升前海在国际仲裁领域的集聚效应。广仲积极扩大“广州标准”朋友圈,持续扩大“广州标准”的国际影响力。

  五、改革成效彰显仲裁服务“广东担当”

  在深化仲裁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广东仲裁机构以卓越的服务与创新实践,成为全国乃至全球仲裁行业的重要标杆。广仲案件受理数量持续攀升,2024年2.6万余件,占全省受案总额的30%;受案争议金额824亿元,在境内仲裁机构里排名第四。深国仲2022年受案争议金额达1272亿元,居亚洲第一、世界前三;2024年深国仲受案争议金额进一步增长至1422.67亿元,案件覆盖范围持续拓展,累计覆盖国家和地区增至142个,充分体现了其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专业认可度与吸引力不断提升。

  在国际、国内仲裁领域的权威评选中,广仲与深国仲屡获殊荣。深国仲被《全球仲裁评论》评为2022年“重点关注的亚太区域国际仲裁机构”及“中国首选”;近日美国伟凯律师事务所与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国际仲裁学院联合发布的《2025年国际仲裁调查报告》中,深圳入选最受欢迎仲裁地,深国仲仲裁规则入选最受欢迎仲裁规则。2023年,广仲、深国仲均获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评估的“全国十佳仲裁机构”和“涉外服务十佳仲裁机构”双十佳,广仲在英国杜伦大学国际争端解决研究所发布的“一带一路”沿线国际仲裁机构公信力排行榜中获评第三名。

  在新征程上,广东将以更大魄力推进仲裁制度型开放,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实”的作风,持续书写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的新篇章,更好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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